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欢迎访问

维基体育

健身器械生产有限公司网站!

图片名

全国订购热线:
020-88888888

跑步机报道 公司新闻 健身指南 器材保养 瑜伽用品

【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 ! 维基体育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11-13 22:03:53 次浏览

 维基体育证券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

  维基体育证券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承销、证券保荐、证券经纪和证券融资融券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证券公司变更证券业务范围,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十六条:……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经营未经批准的业务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前款规定事项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维基体育,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十六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下列申请进行审查,并在下列期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2020年10月30日证监会66号公告《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修改)第七条: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应当经证监会批准。变更业务范围分为增加业务种类和减少业务种类。证券公司一次申请增加的业务不得超过2种。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2020年10月30日证监会66号公告《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修改)第八条:证券公司增加业务种类,应当符合下列审慎性要求:

  (二)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能有效控制现有及申请增加业务的风险;

  (三)最近1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增加业务种类后,净资本符合规定;

  (四)最近2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最近1年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无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有关机关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调查的情形;

  (五)有拟负责申请增加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适当数量的拟从事申请增加业务的从业人员;

  (六)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重大事故;与申请增加业务有关的信息系统符合规定;

  (七)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且持续经营已满1年;再次申请增加业务种类的,距前次申请获准超过6个月;

  证券公司申请增加的业务属于创新业务的,还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的子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还应当符合《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46号)第五条:申请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的财务稳健,资信良好,资产管理规模、经营年限等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四)最近3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没有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46号)第六条:第五条第(一)项所指的条件是:

  (二)证券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净资本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不低于70%;经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业务达1年以上;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46号)第七条:第五条第(二)项所指的条件是:具有5年以上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资质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具有3年以上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不少于3名。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三条:……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证券公司增加常规业务种类的条件和程序,对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申请进行审批。

  1.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证券公司申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不适用)

  (3)与申请增加业务有关的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文本(涉及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相关制度的内容应当涵盖委托人资格审查、金融产品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销售适当性管理、资料保管、人员培训、客户回访、客户投诉和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4)公司最近2年合规运行情况的说明:详细说明最近2年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最近1年是否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是否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受到有关机关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调查等情形;

  (5)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情况的说明:详细说明信息系统是否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是否发生事故及事故的后果与影响(涉及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还需要说明是否需要与发行人建立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如已建立,运行是否安全稳定)等;

  (1)创新业务实施方案:详细说明创新业务的业务要点、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措施等;

  (2)创新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说明创新业务合法合规,与公司现有证券业务相关性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营业网点、客户资源、业务专长或者管理经验,优化对客户的服务或者改善公司盈利模式,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说明公司内部对创新业务的评估审查机制以及对创新业务的评估论证情况等;

  1.1.3证券公司申请增加的业务属于受同一单位、个人控制或者相互之间存在控制关系的证券公司已获准经营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1.4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的子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还应当提交《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27号)第八条规定的其他材料。

  (4)申请减少的业务涉及公众客户的,提交平稳处理客户相关事项的方案及书面承诺;

  (2)公司关于开展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决议文件以及关于公司章程对决策权限规定的说明;

  (4)负责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境外投资管理相关经验人员的教育经历、工作经验、从业资格、专业职称等基本情况介绍,需提交具有5年以上经验的人员的相关专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一般程序(是指包括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证件(文书)制作与送达、结果公开等。)

  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服务对象,并通过现场领取、邮寄、公告等方式将结果(证件及文书等)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证券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审批查询: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广东证监局官网。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重要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制订《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申请表》。证券公司必须如实填写本表。如填写的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公司及其有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 ! 维基体育(图1)

【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 ! 维基体育(图2)

  二、请打印或用钢笔填写。除表中有特别要求的外,请采用正楷汉字和阿拉伯数字,且字迹清晰,语言简练、准确。

  三、每项内容都必须填写,如果某项内容不涉及本公司时,请填写“无”;如果表格空间不够,请另附A4纸说明。

  四、填报的情况应为最新情况。公司的最新财务数据与其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不一致的,应当说明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数额。

  五、填写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本表后、中国证监会批准前,有关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即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表和有关申请材料,并作必要的说明。

  本公司及本人对本次提交的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于日常监管中已经报送的与变更业务范围有关的财务报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以及本申请材料,在申请获批之前,内容发生调整变化的,本公司将及时更新并作出必要说明。

  二、本公司将依法合规经营获准增加的业务,严格控制风险,切实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在取得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前,不进行与该业务有关的宣传推介、联系客户等营销活动。

  三、本公司将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与获准增加的业务有关的法制宣传、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等投资者教育活动。

  四、本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管决定;若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采取的监管和处罚措施。

  本公司及本人对本次提交的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于日常监管中已经报送的与变更业务范围有关的财务报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以及本申请材料,在申请获批之前,内容发生调整变化的,本公司将及时更新并作出必要说明。

  二、减少业务种类的申请获准后,本公司将及时通知与该业务有关的全体客户,并按照规定,平稳处理客户相关事项,妥善了结该业务维基体育

  三、本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管决定;若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采取的监管和处罚措施。

  截至申请日,最近一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是否持续符合规定;如否,详细说明不符合规定的指标及其数值、时点

  (涉及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委托人资格审查、金融产品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销售适当性管理、资料保管、人员培训、客户回访、客户投诉和突发事件的处理等代销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是否完备

  拟负责新增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目前分管工作及是否取得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如未确定,请填写“未确定”)

  申请增加的业务是否属于受同一单位、个人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公司已获准经营的业务;如是,说明有关公司的名称及其与申请人的关系

  申请减少业务的当前规模;如该业务涉及公众客户的,详细说明涉及的客户数量、地区分布、客户资产量、公司与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债权与债务关系等

  产品名称、募集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较基准、交易券商、主要费用及收费模式、计价币种、申购、赎回频率、信息披露方式及频率等

  从最近从业经历开始,时间起止到年月,内容包括:时间、机构名称、国家或地区、城市、担任职位、岗位职责、主要业绩

  从最近从业经历开始,时间起止到年月,内容包括:时间、机构名称、国家或地区、城市、全职或兼职、专业方向、取得的学位、毕业证书或培训证书等

  本申请人董事会保证本申请表所填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本人对本次提交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于日常监管中已经报送的与申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有关的财务报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以及本申请材料,在申请获批之前,内容发生调整变化的,本公司将及时更新并作出必要说明。

  二、本公司将依法合规经营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相关业务,严格控制风险,切实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在取得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前,不进行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相关业务的宣传推介、联系客户等营销活动。

  三、本公司将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相关业务的法制宣传、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等投资者教育活动。

  四、本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管决定;若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采取的监管和处罚措施。

  2.申请报告的致文对象列为“中国证监会xx部门或者xx处”,应当为“中国证监会”(向证监会机关申请项目适用)或“xx证监局”(向证监局申请项目适用)。

  3.申请报告未说明申请事项,或者列示的申请事项不明确,或者将非行政许可事项混为许可事项申请。

  4.申请材料中应当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地方,加盖了申请人分支机构或者部门的章。

  5.申请材料中应当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负责人、合规负责人、董事等签字的地方,相关人员未签字。或者相关人员虽签字确认,但未对承诺内容切实把关。

  7.申请过程中,申请人相关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未及时报告并提交更新材料;相关情况变化导致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未及时报告并申请撤回相关许可申请材料。

图片名 客服